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组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学习活动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8-09-29浏览次数:0

      9月27日,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学习活动,学习活动邀请校纪委工作人员担任主讲。

     学习活动从中国古代的监察机制和世界各国的监察模式切入,然后讲解了制订《国家监察法》的意义。《监察法》把“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”、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”明确写入总则,不仅是依规治党的表现,更是对依法治国的完善,它顺畅了纪法衔接机制,解决了行政监察对象过窄问题,保障了纪检监察证据作为检察院证据的合法地位,用法定形式丰富了监察手段、措施,使得监察机关从过去位列政府职能部门的从属地位,上升至与政府和法院、检察院平级的独立地位。
     学习活动介绍了《监察法》的“监督、调查、处置”的三大职责,结合高校实际讲解了监察对象,对于监察手段和监察措施中的相似部分进行了细致的甄别,进一步提升了学院全体教职工对于《监察法的》认识。学习最后列举了中央纪委在2018年8月中旬通报的9个不接电话的案例,进一步强化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。(文/单文峰)